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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钱受培训 也要维权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 次] [日期:2012-1-17 9:51:46]
    • 买房买车这些消费要懂得维权,这个想必大家都知道。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的内容、消费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育也成为消费品,也受消费者权利法的保护,这个你知道吗?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但对很多消费者而言,当教育权受侵害时如何去维护等一系列问题却让他们感到茫然。博学堂3・15,“教育也消费”系列报道先于本期推出“教育维权事件大盘点”,为你梳理榕城教育培训市场脉络,学会健康地去“消费”教育。

        “买”教育你也可能是弱势群体

        去年7月份,上海朗阁教育集团旗下的沈阳培训中心突然关闭并连夜撤离,学员及员工私人物品也不见了。面对企业偷偷摸摸一夜“蒸发”,被蒙在鼓里的在读学员愕然不知所措。这也引发对福州英语培训的种种猜测,两年前波士顿英语培训中心卷款逃跑事件还让不少福州英语培训就读学员心有余悸。

        花钱参加“培训”,没想到最后变成了“赔训”,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对榕英语培训市场的信誉造成了巨大影响。本报在看到朗阁(沈阳)“一夜蒸发”的新闻后的第一时间,马上做了落地追踪报道,消除消费者心中的种种臆测和不安。

        3・15聚焦

        消费者培训权利如何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访中,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较低,表示“以前从来没想过遇到欺诈行为该怎么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将很无助。

        读者张小姐的态度代表了一部分消费者的心态。“如果金额小的话,就无所谓了;大几百块以上的话,就会报警”。

        专家解读

        需要法律来保障消费者权利

        鼓楼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江主任表示,为应对“培训机构忽然消失”这一类突发事件,曾有人提出以收取保证金的方式来制约培训机构,但因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难以实施。“我们只能对这些教育机构进行评估审核,不合格的要求其整改。”他表示希望能有相关立法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教育消费也要受法律约束

        去年7月份,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名学生来电,反映与福州某培训学校在报关员、报检员培训退款问题存在的分歧。

        据该同学反映,福州某培训学校在去年3月初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国物07级同学达成培训协议。由于该培训机构无法在口头协议商定的时间开展相关培训,引发了学生集体要求退款的风波。

        培训学校以自身财务制度对每月退款额度有限制为由,将退款时间推迟。学员因此诉诸媒体,希望纠纷得以合理解决。

        本报记者根据学生提供的资料展开调查,并采访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相关部门,最终形成专题报道。报道刊出后,培训学校与学生重新展开了协商,并达成了“立刻退款”的协议。

        3・15聚焦

        教育培训也要签协议吗?

        尽管最终还是拿到了机构的退款,但这条路的漫长超乎了学员们的想象。“课没上成,费用为什么不能及时退给我们?”报名培训的商专学生们皆有不忿。

        追溯这次退款风波的事件起源,培训机构没有主动提醒学生应当签订培训协议,而学生也没有坚持要签订书面协议。

        因此,当与培训机构有纠纷时,学员们都不知道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维权。

        专家解读

        培训前先签订协议以备维权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颜世锦律师指出,学员与培训机构之间没有签订培训协议本身就是不规范的行为,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培训协议。“所开收据也必须是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颜世锦说道,“一旦开了正规发票,就必须按照双方的口头承诺履行职责。”

        福州市民管办相关人员提醒消费者,为保护自身权利,消费者最好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协议,万一发生纠纷,白纸黑字也有个凭据。

        教育市场同样需要诚信经营

        本报于2008年报道过的华育国际虚假宣传曾引起民办教育市场的轰动。华育国际在广告上声称,就读该学校的学员可以获得指定院校大专、本科学历,甚至“毕业后直线输送至微软、联想等全国6000余家IT企业”,不少读者对此提出质疑,本报记者在经过调查核实后发现,其广告宣传大多子虚乌有。西南交通大学和联想集团均对华育国际宣称的合作表示否认。

        事件经报道后,民办教育主管部门对于民办教育机构广告的把关也加大了力度。但仍有不少机构不曾吸取教训,打出各种名不副实的宣传口号进行招生。今年1月,就有读者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民办教育机构打着“美国小学、幼儿园”、“国际幼儿园”的招牌招生,有夸大宣传嫌疑,容易误导家长。

        3・15聚焦

        家长被虚假宣传误导这个单谁来买?

        为孩子找培训机构,不少家长找花了眼,不少家长表示,只能凭借机构广告上的说法作为挑选的依据。

        但从华育国际和“国际幼儿园”事件频发的教育市场来看,面对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广告宣传,家长们迷惑了。

        广告该信还是不该信?假如因为虚假广告而到民办教育机构就读,最终却没有效果,这个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专家解读

        到有关部门投诉维护权益

        被虚假广告宣传误导,就有可能要付出很多的学费。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檀木林表示,民办教育机构的广告一旦被官方鉴定为虚假广告,与家长签订的合同就涉嫌欺诈,家长可以要求退款。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郑曦律师也表示,如果广告宣传中提及的合作企业已公开否认与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那这种广告宣传就可以认定为误导和欺诈行为,受害者可以向工商、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编后

        把教育当成

        消费又何妨

        从虚假夸大的招生宣传,到延期开课却未能退款的风波,再到机构跑路、学员无奈的案例无一不表明,教育培训市场有待规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案例当中,相当一部分学员或者被采访对象的自我防范意识较低,他们都表示“以前从来没想过遇到教育侵权行为该怎么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将很无助。市场经济体制下,教育的形式以及形态正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教育市场的管理也应恪守市场经济的准则,诚信经营、合法办学,用优质的课程和服务满足求学者的需求。而对于广大的求学者,如果能以一个消费者的心态来对待,履行社会监督的“责任”,对虚假宣传,隐瞒欺诈坚决说“不”,教育市场将很快变得明净起来。本报记者林超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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